操作方法
女职工应在怀孕90日内向我公司提交女职工身份证、生育证、结婚证、医保证、医保卡、诊断证明或孕产妇保健手册(复印第3、4页)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乙方到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即生育备案),如需在外地生育,需要提前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注:备案时申报医院必须同生育医院为同一医院) 女职工生育后60日内向我公司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医保证、医保卡、生育登记卡和《保定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审批表》第二联(异地生育的需开具医院级别证明及病历复印件),我公司到医保中心办理生育待遇享受的审核手续。 女职工生育住院需持《保定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审批表》、医保证、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