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流程

作者:暴躁小n | 创建时间: 2023-08-07
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遗体捐献流程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

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6.太原遗体捐献志愿者可跟太原市红十字会联系,在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刻字。(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位于太原市仙居园遗体捐献纪念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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