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有效的担保证明;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
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