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方式承租
当你父亲过世或户口迁离本市,你可以作为子女继续承租其现有公产房,但须得其他有权承租人同意,包括,你母亲、祖父母、兄弟姐妹。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过户申请书。
采用代理转让
承租人可以通过公有住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采用代理转让的形式变更承租人。(具体向房屋置换管理中心咨询) 公有住房代理转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
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
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