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原告去世谁可以代理诉讼?原告去世只有直系亲属可以代理诉讼吗?

作者:流年 | 创建时间: 2023-03-18
民事诉讼中原告去世谁可以代理诉讼?原告去世只有直系亲属可以代理诉讼吗?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有时候原告可能会因为诉讼的时间过长或者是程序过于繁杂而中途去世的情况。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说民事案件已经立案了,原告死亡谁可以参与诉讼呢?

网友咨询:

原告死亡继承人能否继续进行诉讼?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妞问答律师补充:

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妞问答律师总结:

原告去世后,其继承人是可以代理的诉讼,但继承人也可选择继续或是放弃,这时法院会裁定中止诉讼,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被刑事拘留因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男人强奸男人构成强奸罪吗?

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后会怎么样

离婚时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

劳动者如何讨回躲债老板的工资

如何看待国家六部联合发文全面禁止城乡电动车乱象

侦查拘留期限是什么?侦查拘留期限为多长时间?

养老新政策下农村老人养老能拿到多少钱的补贴

猎取野猪属违法行为吗?

村党支部书记监管村内财务吗

借了老板的钱老板是否能我扣工资还债?

物业管理算不算强制服务

小伙扶人反被讹可起诉要求赔偿吗

一户一宅的户是按照户口本吗

征信过不了怎么买房?买房后征信不过关能不能退款?

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

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不属于正当防卫?

怎么看待钱宝网张小雷投案自首

缓刑是如何执行的

怎样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怎样量刑?

哪些情形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怎样量刑?

房子没人住还需要缴纳物业费和管理费吗

什么情况下交警会扣车?交警扣车后需要交停车费吗?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能随便改吗?什么情况下能改房屋租赁合同?

为什么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没有取暖补贴?

怎么看待把继子虐成植物人的继母获刑16年

单位的五险一金是必须要为员工缴纳吗?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会有处罚吗?

共同犯罪能分开审判吗?共同犯罪怎么处罚?

在公司食堂吃太多导致生病超标是否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