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文物解释》中,明确规定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属于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定倒卖文物罪。据此,非法经营文物的行为,不再以非法经营罪处理。
网友认为:
警察查打车软件时,你们在争论这能不能定非法经营罪;黄牛倒卖专家门诊号时,你们在争论这能不能定非法经营罪……可是就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网络机顶盒之类的电视接收设备,已经静悄悄地投入非法经营罪的怀抱。
如果有人在未经合法程序前私立诊所,售卖自己研制的未经任何核准许可的药物,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此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节严重以上,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同时可否再以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
说白了就是只能国家能用赌博来赚钱,?要赌博还要指定地方购买,指定地方下注就算了,还不让人中奖!让中奖也是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