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校团委推优的对象应在三好学生、文明大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文明教工和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者中筛选,具体条件、步骤、时间由校团委制定。
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志,一般由党小组推荐,然后经党支部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2名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表格由党支部统一保管。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记实考察一次,填写到《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
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同学、班主任、辅导员等)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在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②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资料,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合格之后,及时上报总支预审
党总支预审要求: 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 ②在规定范围内公示; ③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入党志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