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并购标的的业绩真实性问题,购买资产事项未获证监会通过,而其他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主要是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公司均涉及并购标的的盈利问题,而业绩真实性的提法还是首次被提到,这说明监管层对并购重组的监管在不断加强。
Ⅰ、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
(1)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2)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3)混合并购,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Ⅱ、按并购的动因分:
(1)规模型并购,通过并购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完善企业产业结构,扩大整体利润;
(3)成就型并购,通过并购满足企业家的成就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