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视不同情况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全体合伙人签署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署,自然人合伙人签字,非自然人合伙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全体合伙人签署,自然人合伙人签字,非自然人合伙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由全体合伙人签署,自然人合伙人签字,非自然人合伙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派代表的委托书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
现场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告知结果及取证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