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
准备好办准生证所需基本材料后,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中材料包括: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 4、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5、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的单位/居委会证明; 6、女方在指定地点检查后开具的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其中包括以下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