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制定的六条基本原则

作者:国际小甜 | 创建时间: 2023-05-04
高管薪酬制定的六条基本原则

操作方法

完善我国高级管理层的薪酬结构。高管的薪酬应由工资,奖金,长期激励组成,使薪酬的固定与变动比例合理化。白玉珍(2010)认为高管的固定工资收入、短期奖金、持股收入各占1/3是比较理想的比例。对薪酬的发放尤其是激励薪酬可以实行奖金账户制度,或是延期支付制度,来约束激励薪酬。

应提倡股权激励计划,但这样的计划须经董事会与股东,薪酬委员会同意,同时还要有监督部门对激励的效率,效果进行评估。对于具体的实施计划,每个公司因地适宜的选择合理,合适的方法。

优化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外部环境, 督促公司建立责权利明确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应由外部董事组成,尽量避免内部管理人的存在,使薪酬委员会独立,公平,合理的制定高管层的薪酬计划。

缩小薪酬差距,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计合理的层级薪酬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再不断的进行调整、反馈,尽量满足各层级的意见。

在激励-绩效考核时,应合理选择绩效考核的标准。现有的业绩指标主要有会计业绩指标,市场业绩指标。由于会计业绩指标的可操作性大,再加之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美国大部上市公司都选择合适的市场指标作为激励的业绩成效。除此外,罗伯特·卡普兰和戴维·诺顿于1992年提出的平衡计分卡理论,我们也可以从这个理论中发掘新的,更有效的业绩指标。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要避免采用环比指标,这样可大大减少短期行为的发生。

适当延长股权激励的有效期。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国资委和财政部认为5年及5年以上的激励有效期是比较有激励效果的。一些学者对有效期进行的大量实证研究也证明这一点。2008年6月,国资委针对国有企业颁布了《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将激励条件和激励有效期做了重要补充。因此,我们建议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可以将有效期限延长至五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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