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基本存款账户 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账户,是其主办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对其特定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设立临时机构,例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例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4)境外(包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