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2017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后,公司在7月份前都会提供自己公司的开票信息给所有员工,如果没有可以问公司财务人员要
公司给的新的开票信息上有二维码、税号等。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开票信息上二维码,根据提示选择保存到”微信“-”我“
保存后,在微信右下角”我“的页面,点击微信号那一行空白位置(注意不要点到微信头像照片上)
在页面的最下一栏选择“我的发票抬头”,即可看到我的发票信息,点开后可以看到有个二维码,开发票时提供给商家扫描即可
如果公司财务提供的开票信息上没有二维码,可点击右上角的“+”号进行添加,输入相应的开票信息并进行保存
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可按上述方法同时记录多个开票信息,查看方法同上,开票时根据需要选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