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 (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四)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 (五)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六)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七)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的权利。 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三)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四)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指什么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为义务人,被扶养方为权利人,只有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才能保证权利人享受权利。扶养是夫妻间相互对等的义务,不是单方义务,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妻子有扶养丈夫的义务。《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在我国目前男女经济地位还有差别的情况下,在夫妻扶养问题上应当的特别注意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夫妻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