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银行与老邵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银行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老邵归还所欠全部借款本息。关于本案中老邵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妻子老王的个人情况,其系智力残障人士,实际无法得知老邵的借款情况,也无证据证明案涉款项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结合小邵的当庭陈述以及其提供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对于老邵的上述借款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因债务人老邵死亡,其法定继承人老王、小邵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人民法院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不能简单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为家装,似乎符合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结合被告举证的聊天记录,该借款实际被用于放贷、赌博等个人挥霍行为,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结合妻子的个人情况,其对债务极可能并不知情,对此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