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乘坐摩托上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作者:小胖吴 | 创建时间: 2023-07-02
酒后乘坐摩托上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案情


一天中午,蒋某下班后参加宴请时喝了不少白酒。散席后,蒋某乘坐同事邹某的摩托车返回单位上班。途中,摩托车与阮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蒋某从车上摔下跌伤,经治疗后留下残疾。


交警部门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后认定: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68.5mg/100ml,属醉酒,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阮某血液中未检出酒精,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1.2mg/100ml,在事故中无责任。

事后,蒋某向某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认为,蒋某事发时系醉酒状态,其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决定不予认定工伤。


请问,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吗?


解读



蒋某的情况应当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就是说,职工在工作中由于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而导致伤亡的,由于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自己承担责任,所以,应当一概排除在工伤范围之外。


根据有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本案中,蒋某虽然在事故发生时处于醉酒状态,但其醉酒行为与交通事故发生、与事故伤害之间均不存在因果关系,即所受伤害并非醉酒行为本身导致的,并且公安机关已经认定蒋某在事故中无责任,因此蒋某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鉴于某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系适用法律错误,蒋某可以向该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该区政府作出维持原认定的决定,蒋某可以区人社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决定,并判令区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

点击展开全文

更多推荐

闹离婚怎样调解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

没有工作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吗

农村医保卡怎样使用

租房退房交接的手续有哪些?公司租房退房协议怎么写?

单位犯罪的规定及处罚原则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打击报复证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规定及处罚原则是什么?单位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公司要搬迁,是否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离婚是怎样形成的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还能退休吗

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时,原被告双方都要到庭吗?

司机违规驾驶出事故算谁的责任

什么情况下会认定为离婚转移财产?

停放车辆失控撞死车主能否主张交强险赔偿

驾驶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因经济原因的离婚怎样判离

老人强迫让座身亡年轻人要承担赔偿吗

公司不发年终奖是否违法?如何要回公司承诺的年终奖?

一方违约合同是否有效?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婚内房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婚内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2019公司退休金有调整吗

二手房贷款的年限可以是多久?影响二手房贷款年限的因素?

想快速离婚需要懂得以下规则

离婚能不能调解

领导让买酒不给钱怎么办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挪用公款罪的公款如何认定?

吵架是导致离婚的原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