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
在我国,课程具体表现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指设计课程的种类;
从课程制定者和管理制度角度,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需的‘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基础课程是必修的、共同的课程;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拓展型课程常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
基础性课程的教学式拓展型、研究型课程的学习基础,拓展型课程的教学是研究型课程的学习基础;
所谓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中央级教育机关。国家级课程是一级课程。
所谓地方课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可安排必修课,也可开设选修课;
所谓学校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形式出现;
社会、知识、儿童是制约学校课程的三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