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月(季)销售额执行口径 以纳税人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月销售10万以下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增起点由月销售3万元提高到月销售10万元。
季度销售30万以下 如果按照季度申报缴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放宽小型微利企 业标准并提高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幅度,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税负降至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元之间的,税负降至10%。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