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第一步,取得死者的死亡证明。 1.在医疗机构去世的,《死亡医学证明》。 2.在自然死亡的,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火化证明) 3.非正常死亡的,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上述三项有一即可。
第二步,取得亲属关系证明。 1.户口本、结婚证等可以证明近亲属关系的证件。 2.派出所的户籍信息(注:派出所现在按规定不出具户籍信息未登记的亲属关系证明,不要去找警察叔叔麻烦,真有这个规定,他们只根据户籍信息做证明) 3.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强调!是社区或村出具的不是乡镇街道出具,不要找错地方) 原则上上述三项有一项即可,但建议方便的情况下把第三项出具到备用,因为之后取款、继承都需要这个证明(可以多复印两份请村(居)委会盖章备用)。 主要用于证明申请查询人与死者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民法意义上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由其他近亲属来查询。)
第三步,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申请查询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查询人本人身份证,到公证机构(即公证处)申请开具《存款查询函》。
第四步,申请人带上查询函和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银行分支机构即可查询死者是否还有存款。